河津市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启事
一、评选宗旨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才环境,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是积极促使在河津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通过认真评选和广泛宣传,树立杰出青年的典型形象,激励广大青年以杰出青年为楷模,争当“落实民生指标”的生力军,勇为“提升幸福指数”的突击手,为建设现代化区域性工贸中心城市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到39周岁的河津青年及在河津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外籍人士。
2、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形象良好。
3、在河津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重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有较强示范性人选。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共青团河津市委主办。
1、成立“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2、成立“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由组织、宣传、纪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候选人事迹鉴定及综合评审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单位有党团组织的推荐候选人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同意后报“十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未建立党团组织的推荐单位可以所在单位名义向组委会直接推荐;也可自荐。
2、组委会办公室将上报的候选人逐一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由组委会初选20名候选人推荐给评审委员会审议。
3、“十大杰出青年”的最后评选由评审工作委员会在社会各界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报刊及网上投票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投票评选产生。
五、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人选(11月20日——12月10日)
成立组评委会,召开组评委会第一次会议,商议有关评选活动事项。各推荐单位根据下发评选方案的要求推荐本单位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确立候选人(12月11日——12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系统、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第二阶段:公示及投票(12月21日——1月20日)
在河津电视台、《河津风采》、共青团河津网(www.hejin54.com)、河津网等媒体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同时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青团河津网负责制作先进典型的征集投票系统,承办网上征集典型人选和投票工作。
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说明,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和报刊及网上投票报告。然后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为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河津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第三阶段:表彰推介(1月21日——5月4日)
举办高规格的颁奖盛典;召开“十杰青年”进校园、企业等事迹报告会;编写十杰青年书、画风采;媒体开辟专栏、系列宣传等。
六、实施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初步的评选资格审定。
2、推荐人选需严格按照要求,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各3份,并提供电子版。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按照格式使用B5纸打印,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领导同意,方为有效。
3、推荐人选需提供2寸近期彩色标准照5张,5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3张。
联系电话:5022382
联系人:聂峰斌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