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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环境整治进行到底
2007-6-25 9:44:10 来源:本站 评论: 
 
 

将 环 境 整 治 进 行 到 底

市政府出台七项措施加强长效管理

为巩固全市环境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已取缔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明显好转,日前,市政府出台七项措施,加强对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

这七项措施分别为:一是建立守土有责机制,建立乡(镇、办)、村、组一体的守土有责制和巡查网络,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取缔土小企业、淘汰落后设施负有主要责任。二是建立依法查处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坚持环保一票否决权,对未经环评批准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在查处时要法律、行政、经济三种手段一起用,决不能让守法高成本、违法高利益。三是建立合理审批机制,市环保、发改、经贸、国土、城建等部门在审批、备案、核准项目时,必须征询乡(镇)、街道办意见,办结后公示社会,告知乡镇,同时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等责任。四是建立责任督查机制,各部门纪检机构要把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法规条例,重点查处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同流合污的责任人。五是建立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环境集中整治后出现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或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要采取措施,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不得评模、评优和提拔使用。六是建立行业规范发展机制,今后,耐火材料、石料加工、煤场、铝矾土场等行业申报项目时,凡不在各乡(镇)、街道办行业规划区内的,一律不予审批或上报。七是建立奖励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或遗漏的各类土小企业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米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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